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以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建筑行业为重点的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互联网经济类、交通运输类、文化产业类和生产性服务业类等八大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以及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2017年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311名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等专业拟招收101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机械、能源动力、工程管理等专业拟招收185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机械(仅机械学院)、工程管理等专业拟招收25名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有可能增加也有可能减少。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工程管理硕士请按下面第(二)条),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意事项: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2020年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机械、能源动力等6个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⑵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⑸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⑺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⑻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⑵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⑶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⑷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⑸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20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及各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由各相关招生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前予以公布。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20年5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一)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8500元/生·年;
(四)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全覆盖,一等奖(10%)8000元/生·年、二等奖(90%)6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六)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助研岗位实行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由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低于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十、学费
类型
学术型
专业学位
专业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设计学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
工程管理
学费标准
(元/生·年)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8000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研究方向
院系所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1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01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院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5 C语言程序设计/817管理信息系统/818城市道路与交通(任意方向考生均三选一)
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01复试科目为数据结构/电路(二选一);
研究方向02复试科目为工程力学/机械设计(二选一);
研究方向03复试科目为交通工程学/物流管理(二选一);
研究方向04复试科目为桥梁工程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现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004
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
2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07
交通运输学院
5
04交通基础设施
003
土木工程学院
2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材料加工工程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2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01方向考试科目为806材料科学基础或812塑性成形原理;
02-04方向考试科目为805有机化学或806材料科学基础
复试科目:
高分子物理/材料分析方法/材料成形技术基础/环境材料学(四门任选一门)
本专业01-03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4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大学物理、材料力学
02材料学
0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4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5
081400
土木
工程
01结构工程
003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学院01-03、06方向共招收3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8材料力学
复试科目:
土木工程专业综合
本专业01-03、06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4、05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04方向加试:
专业英语
暖通空调
05方向加试:
水质工程学
专业英语
02岩土工程
03现代施工技术与信息化
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流体力学
05市政工程
06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003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学院01-03、06方向共招收3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8材料力学
005
管理学院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9工程项目管理
复试科目:
工程经济学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500
机械
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04
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
4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3机械设计或
810工程力学(二选一)
复试科目:
工程力学/
机械设计(二选一);
(若初试已考过其中一门,则复试另一门)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机械装备设计
02机械电子工程
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4车辆工程
05工程材料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26
复试科目:
工程材料学;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6化工过程机械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2
复试科目:
过程设备设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工程热力学、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07工业工程
007
交通运输学院
3
复试科目:
技术经济学/
系统工程(二选一);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建筑工业化
003
土木工程学院
3
复试科目: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9工业设计
008
设计学院
6
复试科目:
创意设计;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800
能源
动力
01电气控制工程
001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院
8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以下科目任选一门:
811电路
815 C语言程序设计
复试科目:
电力电子技术、
数据结构(二选一)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电力工程
03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4电气工程信息技术
05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06通信与信息系统
125601
工程
管理
01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含项目管理、工程投融资与造价、工程审计、房地产及设施管理)
005
管理学院
27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知识考查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管理学相关知识)02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
03 工程数据挖掘与决策
04技术创新与产业管理(含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005
管理学院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技术创新管理考查管理学;知识产权管理考查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考查文化产业相关知识)010
人文学院
2
011
法学院
2
05物流管理
007
交通运输学院
3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知识考查物流管理相关知识)130500
设计学
01工业设计
008
设计学院
设计学院4个方向共招收4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综合设计理论
④901创意设计
复试科目:
①专业设计(3小时,分专业方向)
②综合能力面试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环境设计
03闽台文化传承与设计
008
设计学院
010
人文学院
2
复试科目:
①指定文创作品分析
②综合能力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艺术基础、
台湾电影概论
04设计历史与理论
008
设计学院
设计学院4个方向共招收4人
复试科目:
①专业论文写作(3小时)
②综合能力面试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09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
复试科目:
①建筑快题设计(3小时)
②综合能力面试(城乡建设史、中外建筑历史、中外园林艺史)三选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建筑设计基础(建筑制图)、
美术基础(快速表现)
福建农林大学是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与福建省政府共建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学校立足农林学科特色与海峡区域特色,着力为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培养“基层治理精英、绿色创新先锋”。2018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100多名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毕业后授予硕士学位和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现有:
★全国公共管理案例中心福州分中心(全国目前仅有两个);
★1个省级重点学科——公共管理;
★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农村社会管理)、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1个专业硕士学位点(MPA)、3个本科专业;
★1个福建省公共管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
★1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基层治理与绿色创新管理案例库;
★2个省级智库、3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研究所、43个农村固定观察点、21个公共管理类科研与教学实践基地;
★61名校内导师、61名校外导师 [其中2名国家公务员培训兼职教师暨MPA校外导师(占福建省2/3)];
办学特色:
★设立MPA奖学金;
★实行“211”培养模式(即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公共管理导师,1个校内助导,1个学术型研究生学习伙伴);
★参与式案例教学;
★定期举办“海峡公管讲坛”、“MPA午间Seminar” 活动;
★每年组织1次“MPA台湾交流周”活动;
★不定期组织学生赴农村固定观察点开展基层社会治理调研活动;
★每年评选表彰2次优秀学位论文。
办学成效:
★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居本学科福建省内高校第 2 名,仅次于厦门大学;
★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专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1篇学位论文获第七届全国MPA优秀论文(全国2年仅20篇,其中985院校获得16篇);
★23篇案例入选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数量位居全国MPA培养院校第2名(时间截止至2017.6.16);
★在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2支队伍获得全国百强,其中1支获得全国八强,综合成绩排全国前八名;
★双证MPA招生规模居全国MPA培养院校前列;
一、培养方式
◆学制:实行学分制,2.5-4年。
◆招生方向: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基层社会治理、两岸合作管理、区域战略与创新管理、公共资源管理、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教育与文化管理。
◆学习方式:主要利用周末、公假等时间授课。
二、学费
全程4.2万元人民币,分两年交清。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1)按照我校MPA研究生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以上要求,授予《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五、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报考单位:福建农林大学(10389)
◆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报考院系所名称:(016)公共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200)(专业学位)公共管理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网报成功后请下载《报名表》发到MPA教育中心邮箱:fafumpa@126.com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时间、地点:以省招办公布的通知为准。一般在2017年11月上旬。
六、考试及录取
1.初试
◆2017年12月下旬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一般在2017年12月底。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初试科目:
(1)上午8:30-11:30: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代码:199)总分200分,包括数学、写作、逻辑
(2)下午14:00-17:00:英语二(代码:204)总分1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以上考试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参考书目:《2018年MBA、MPA、MPAcc入学考试英语辅导教材》、《2018年MBA、MPA、MPAcc入学考试综合能力辅导教材》。
2.复试
◆复试科目和形式:政治(笔试)、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笔试)、公共管理基本理论与实务(面试)、英语(面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至4月份(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名单另行通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3.录取
◆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情况择优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MPA教育中心
网址:http://net.fafu.edu.cn/mpazx/
电子邮箱:fafumpa@126.com
电话:0591-83769605 83703405 (凌老师胡老师)
地址: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东苑10号楼504#)
邮编:350002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591—83789215/83769584
传真:0591—8376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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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飞自我的假期中回归吧
2018年考研正式报名
今日启动
错过等一年
赶紧醒醒
网报那些必须了解的事
网报时间
10月10日至10月31日
考生可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进行正式报名。
报名时间为每天9:00—22:00。
请尽量避开网报开始阶段的高峰期。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为有效数据,报名成功的考生不必重复报名。
网报入口
请大家提前确认自己的学信网账号状态,同时登录学信档案核实学历(学籍)信息是否正确,以免影响报名。
网报前准备及注意事项
1)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等。(建议阅读【2018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将相关信息写在一个word文档里,到时候Ctrl+V即可)
2)学信网注册。(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之前注册过的可直接报名)
3)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均为关键信息,在提交成功生成报名号后,均不能修改。
4)只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
5)现场确认只允许确认一个学校。
如何判断网报成功
统考网报结束后将生成9位数字的报名号。
对于选择了无需网上缴费的报考点的考生而言,只要生成了报名号即表明报名成功。
对于选择了须网上缴费的报考点的考生,生成报名号后,还需成功交费后才算报名成功。
网报流程
- 特别提醒 -
报名时,关闭或卸载有窗口拦截功能的软件,避免造成报名失败。例如:IE用户必须关闭“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如遇到下拉菜单无法正常显示,建议清除浏览器缓存或更换上网环境。
打开【研招网】,页面左侧报名入口【硕士统考】,用你的学信网账号登录网报系统。(如果没有学信网账号请先用个人身份证信息进行注册)
【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到下载准考证、调剂期间仍然用得到】
第(一)步
登录网报系统后,点击页面中间的“新增报名信息”。
第二步
阅读页面上出现的《网上报名公告》后,点击“阅读完毕”, 继续阅读《考试承诺书》。请诚信考试,考试作弊已入刑!
第三步
选择报考单位。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后是不允许修改。
Tip:那如果想修改怎么办?新增一条报名信息就好啦!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点是,不用重新注册账号。
截图以北京大学为例:
第四步
填写个人信息。
打开这页之后,要保持耐心,填完后继续填写下一页。
考研需要的个人信息很详细,一定耐心、认真、仔细填写,检查检查再检查。
Tip:建议阅读【2018年统考考生需准备的网报信息】,将相关信息写在一个word文档里,到时候Ctrl+V即可。
第五步
选择报考的专业。
Tip:关于招生专业的详细信息可在【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第六步
选择报考点。
点击填报完毕之后,你会看到以下提示文字: 校对填报信息
1、校对填报信息后,输入校验码,并点击页面下方按钮,才能生成报名号,完成填报工作。
2、请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接下来,从头到尾检查一遍信息,一个字都不要漏掉,勾选“本人承诺信息完整属实,符合相关规定。”后,在页面底部输入校验码,点击“核对无误,生成报名号”按钮。
点击之后页面会弹出这样一个提示窗口,再次提示你确认信息。
提交之后,会出现这样一个界面:
Tip:记住你的报名号和学信网账号信息。
1、如果你选择的报考点开通了网上支付,则会出现一个“网上交费”按钮,点击该按钮,网上支付成功后才算网上报名成功。
2、网报期间一定要下载最终报名信息表,有些招生单位会要求提供。
3、网报成功后,所有考生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
4、网报时间结束后任何信息均不能修改。请考生仔细阅读页面文字并认真填写选择。
网报过程如遇任何疑问,请联系泰祺老师。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我国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 工程 ”和 “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学校有思明校区、漳州校区、翔安校区和马来西亚分校。校园依山傍海,风景秀丽,已成为公认的环境优美的中国大学校园之一。
一、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校共有23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23个专业学位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4800 名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和专项计划考生)。各院系的招生计划根据各单位的导师、科研、学科、生源和就业等因素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校各院系 2018年的硕士招生计划请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相关文件(该计划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院系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被我校录取的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研究生,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核)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不享受奖、助学金,可以申请住宿,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条件,经本人申请,可将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转入我校。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三、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2 年、2.5年或3年。在校年限 2 - 5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请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既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申请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自2017年开始,我校大幅度提高直博生招生比例和人数,同时还专门设立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可与其它各类奖学金同时享受,另外,还可以享受高额的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2.招收推免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推免文件《厦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http://zs.xmu.edu.cn/a8/a9/c5826a174249/page.htm)
(二)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8年 9 月1日 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8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 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 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 A、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 CET 、 GMAT 、 TOEFL 、IELTS、 GRE 、 PETS 等相关的英语水平的证明;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注: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不得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②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 代码为 0301] 毕业生方可报考、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 1 中第 ( 1 )、( 2 )、( 3 )各项的要求。
②西医临床医学五年制或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且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同等学力人员可以报考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之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1 中的各项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
考生除满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之外,还须提交经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审批盖章的《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提供PDF格式扫描件即可,请在2017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民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为了避免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各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合理性,我校2018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10名。敬请相关考生特别留意此计划信息,及早规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校2018年面向新疆地区招收约40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相关报考条件详细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予以了解。我校将根据国家的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招生政策,并随后公布于我办网页,敬请符合报考条件和有意向报考者进一步关注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另外,考生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厦门大学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特别提示:通过厦门大学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非通过夏令营方式录取)和通过夏令营方式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都必须登录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补充报名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申请录取程序。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所有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开放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二)统考生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统考生的报考网址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http://yz.chsi.cn);网报时间为 2017年 10 月 10 日- 10 月 3 1 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 2017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考生网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统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三)特别提示: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未通过或因未及时认证而不能提供认证报告者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被录取。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if !supportLists]-->2.<!--[endif]-->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学历、学位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if !supportLists]-->3.<!--[endif]-->我校预计将在2017年10月25日左右公布各院系已招收的2018年推免生人数和剩余可招收统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表,届时请各位考生登陆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xmu.edu.cn)予以查询了解,并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尽量降低报考风险。
七、资格审查
1.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2.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A.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B.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若档案挂靠于其它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无工作单位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
上述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以内将规定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院系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地点为厦门大学医院。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的通知。
九、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
初试时间: 2017年12 月 下旬,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确定。
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 34 所自行划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招生办和各院系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和各相关院系的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大约于2018年3月中旬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附于本简章之后的附表。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2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传真: 0592—218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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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
华侨大学(HuaqiaoUniversity)是由“中侨委”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直接关怀下创办的中央部属高校,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高水平大学。
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校区分别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共有35个学院,140个研究院、所、中心,41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现有化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位居全国高校第75名;形成了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一、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502人(含20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3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67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预计招收学术学位626名,专业学位509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
我校2018年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考试科目等信息请详见华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和专项计划考生等)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二、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学制与在校年限
除了全日制金融(025100)、翻译(055100)硕士2年学制外,其他全日制硕士和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3年。在校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称推免生)的条件
1.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凡是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都可享受最低二等奖优秀新生奖学金和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并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此外被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均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
2.招收推免生的具体条件和详细办法请见《华侨大学2018年接收推免生章程》(网址:http://yjszs.hqu.edu.cn/info/1013/1605.htm)。
(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的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仅能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
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六、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推免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预计9月22日开通,28日开始填报志愿,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名费。
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二)统考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我校不招收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因此报考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信息项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
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等事宜通知,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填写清楚。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华侨大学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
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另外,考生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姓名 + “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
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2.被录取前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
①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有编制)的学生,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和离职文件(须有红头和公文号);无编制的学生应提供由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和档案保管单位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②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学生(指企业等):
A.若档案寄存于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一定要说明档案在单位保管+已从该单位离职);若档案挂靠于其他人才服务单位的,需档案寄挂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档案保管证明。
B.工作在单位,但单位不保管档案,档案在人才中心的学生请提供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及档案由人才中心保管的原因说明、和人才中心开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3.被录取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录取前档案寄存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档案单纯寄存证明文件(须有单纯二字、原件)。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将以上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核查,若经核查发现有未呈交上述材料、或呈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呈交上述材料者,我校依据相关规定将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
八、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详见考生准考证。
3.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045200)、世界史(060300)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相关专业和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公布的《华侨大学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zs.hqu.edu.cn/info/1013/1584.htm)。
4.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二)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非法学)(035101)、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之外,其余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复试分数线一般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3月中旬公布)执行,原则上以不低于 120% 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 3 月下旬至 4 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各专业的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研招办和各学院网上通知。
在复试阶段,各相关学院将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50%至70%,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0%至50%),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中下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华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通知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被我校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的所有考生,可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其档案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详见七、资格审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否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MBA,125100,厦门班):22000元/人·年;
工商管理(MBA,125100,泉州班):19000元/人·年;
新闻与传播:17000元/人·年;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英语笔译、公共管理(MPA,125200):15000元/人·年;
旅游管理(MTA,125400):13000元/人·年;
其他专业:110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项目及标准可登录我校研招网查看(http://yjszs.hqu.edu.cn/info/1033/1085.htm,部分奖助文件在修订中,后续评选条件或金额可能会有调整))。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
十二、住宿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入住厦门校区的学院: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统计学院(数量经济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华侨华人研究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华文学院、华文教育研究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等16个学院(研究院)。
入住泉州校区的学院:经济与金融学院、法学院、JM教育中心、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生物医学学院、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旅游学院、美术学院等13个学院(中心)。
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等教学资源共享。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住宿费用自理。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四人包间(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等,住宿费1300元/人·年;两人包间(仅厦门校区提供,且须根据学校当年住宿情况而定),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等,住宿费1900元/人·年。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开学报到时由学院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5-22692540,22692539;传真:0595-22690922
E-mail:hdyzb@hqu.edu.cn
网址:http://yjszs.hq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咨询(联系方式: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四、本简章的解释权归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